一、招生计划
7个班,350人。
二、入学年龄
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2011年9月1日(含)后至2012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三、招生对象
(一)施教区适龄儿童
1. 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2. 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2005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因今年施教区居民适龄子女人数剧增,今年学校没有剩余学位,不安排电脑派位。
(二)政策照顾对象
符合莆教〔2018〕39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政策照顾,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对象。
(一)报名时间
6月20日—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手机报名方法
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莆田惠民宝”APP,进入APP,点击“城市服务”栏目,选择相应学段报名。
2.电脑报名入口
打开浏览器,访问“莆田市教育局”,莆田教育网首页正中位置的“2018年莆田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报名”。
五、材料认证时间及方式
(一)认证时间
7月16日—18日
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7月23日:补交欠缺认证材料。
(二)认证地点
学校二楼会议室
(三)需提供材料
1.施教区适龄少年儿童现场材料审核时需提供:
户口簿
包含户籍地址页、户主页、父或母户籍信息页、孩子户籍信息页。
房产证明
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
A房产证,B有效的备案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全额发票,C有效拆迁合同,D土地证,E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F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水电费发票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无中心城区(含荔城区和城厢区)房产证明,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③居委会证明(镇海老居民子女必须开具)
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现场材料审核时需提供:
父或母的护照(含港、澳通行证);或者父母一方国内户口簿及房产证明(指父母为凤山居委会居民或镇海老居民的)。
子女本人护照、临时住宿登记表(公安部门签发)。
子女年龄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
幼儿园毕业证书或大班成绩单。
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指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
(四)认证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五)认证说明
1.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必须按户口簿、房产证明、居委会证明等先后顺序分别装订成2册。
2.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网上报名,并到学校3号楼二楼小会议室进行材料现场确认,逾期后果自负。
六、招生安排表
时间 |
事项 |
6月20日-7月15日 |
组织适龄儿童招生网上报名。 |
7月16日-7月23日 |
进行材料认证。其中:16-18日集中认证,23日补交材料。 |
7月28日 |
领回报名材料原件 |
7月30日 |
公布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截止。 |
8月27日 |
领取入学通知单 |
8月28日 |
上午:一年级新生随机抽签、编班、注册,下午:入学教育。 |
莆田市实验小学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