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7个班,350人。
二、入学年龄
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2010年9月1日(含)后至2011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三、招生对象
(一)施教区适龄儿童
1.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含符合条件的凤山居委会居民的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子女)。
2.户籍和持有200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含符合条件的镇海居委会老居民的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子女)。
3.委托凤山居委会居民、镇海居委会老居民作为国内监护人的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子女。
(二)政策照顾对象
1.符合政联〔2013〕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3.符合闽教基〔2015〕3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4.符合莆委发〔2015〕32号、莆委发〔2017〕2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
5.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6.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上述有关政策照顾对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本校入学。
四、剩余学位派位报名对象
(一)派位对象
1.户籍在2017年1月1日(含)后迁入凤山居委会的适龄少年儿童,或者父母为港、澳、外籍、华侨户籍且2017年1月1日(含)之后购房于凤山居委会的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儿童。
2.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暂住,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下同)满一年。
二是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二)派位顺序
首先是户籍在2017年1月1日(含)后迁入的凤山居委会的适龄少年儿童,其次是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电脑派位落选者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剩余学位公示时间
7月26日
(四)剩余学位派位时间
7月27日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6月15日—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电脑报名入口
打开浏览器,访问“莆田教育网”,点击网站首页正中位置的“莆田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采集报名”栏目;或者直接输入地址:www.ptsm.gov.cn进行访问,点击“小学招生报名”图标进行报名。
2.手机报名方法
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莆田惠民宝”APP
六、材料认证时间及方式
(一)认证时间
7月16日—17日、21日
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二)认证地点
学校二楼会议室
(三)需提供材料
1.施教区适龄少年儿童现场材料审核时需提供:
① 户口簿
包含户籍地址页、父或母户籍信息页、孩子户籍信息页。
②房产证明(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门牌证、居住单位公房需提供单位证明和水电费发票,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
③幼儿园毕业证书
④居委会证明(仅指镇海老居民子女)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现场材料审核时需提供:
① 户口簿
包含户籍地址页、父或母户籍信息页、孩子户籍信息页。
② 有效居住证明
父或母一方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满一年)。提供租房合同的,还需提交房主房产证或土地证。
③社会保险证明或营业执照
父或母一方:在凤山居委会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满一年);或在凤山居委会经商的营业执照(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满一年,由工商部门颁发)。
④幼儿园毕业证书
3.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现场材料审核时需提供:
①父或母的护照(含港、澳通行证);或者父母一方国内户口簿及房产证明(指父母为凤山居委会居民或镇海老居民的)。
②子女本人护照、临时住宿登记表(公安部门签发)。
③子女年龄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
④幼儿园毕业证书。
⑤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指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
(四)认证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五)认证说明
1.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要求逐份按顺序装订。
2.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网上报名,并到学校3号楼二楼小会议室进行材料现场确认,逾期后果自负。
七、招生安排表
时间 |
事项 |
6月15日—7月15日 |
组织适龄儿童招生网上报名。 |
7月16日—17日、21日 |
进行材料认证。 |
7月26日-27日 |
向社会公布学位剩余情况,组织剩余学位电脑派位,并在学校网站公布派位结果。 |
7月30日 |
公布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截止。 |
8月30日 |
领取入学通知单 |
8月31日 |
一年级新生随机抽签、编班、注册。 |
莆田市实验小学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