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平安校园
莆田市实验小学 “消防安全伴我成长”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3-06】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消防安全伴我成长”三年行动的通知》莆教安〔201658号文件通知精神,切实增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我校决定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到2019年下半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伴我成长”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消防安全伴我成长”三年行动,不断完善我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机制,增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能力,实现“100%宣讲消防知识、学生100%配备消防相关教材、100%配齐消防教员、师生100%接受消防教育”,增强学校抗御火灾能力,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辐射效应。

二、成立组织领导小组:

为统一领导和指挥此次“消防安全伴我成长”三年行动,切实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伴我成长”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建洪

副组长:林皓静 陈钢强 陈秀娟 朱志平(法制副校长)

  员:林建国      陈贤深  陈海勇  陈荔英

        林    杜春生  陈慧玲  史彩霞  陈清贵

        林为新  张凌燕  张梅妹  陈明霞  连丽全

        唐俊和  郑德珍(法制辅导员)  各年段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钢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活动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  具体措施:

(一)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夯实消防教育基础。

1.落实教学保障。落实我校“消防安全伴我成长”三年行动活动经费、相关教材、师资、课时及设施设备等,明确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开展消防知识集中教育。

    2.分类开展教学工作。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我校进行分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上半年结合全国安全教育日(周)、下半年结合“11.9”消防宣传周,组织开展消防应急逃生疏散演练。重点开展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教育。

3.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动画、教学辅助材料等多种载体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授课,从中评选出学校消防安全示范课,营造寓教于乐的课堂氛围,并建立消防安全示范课资料档案。

(二)建强教学师资队伍。

通过自荐、选拔、聘任等多种形式,从学校现有教学队伍中选拔2名以上具备较系统的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常用消防设施规范操作、模拟火场应急逃生等施教能力,有一定责任心和消防安全知识基础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知识兼职教员。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阵地建设

1.学校消防教育场室建设。与荔城消防大队协作,建立微型消防站,同时在教室、教师办公楼、图书馆、电脑室等醒目位置设置消防指示标识和消防安全提示,配置有消防知识挂图和基础消防设备。积极开辟教师消防知识角、电子显示屏、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经常播发、刊载消防安全常识。

2.消防安全网上平台教育。利用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加强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学校网站主页开设消防安全知识专栏,根据节日、季节变换等刊载消防安全知识;通过校讯通、微信等方式,广泛发动师生及家长关注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方便随时随地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四)落实消防教育各项主题活动

 1.寒暑期消防安全教育行动。每年寒暑假前至假期结束期间,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站或教育基地(馆)、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鼓励和发动家长利用寒暑假时间、家队活动等带孩子到消防站、消防教育基地(馆)等实地参观学习等亲子活动。

2.消防安全主题教育互动。充分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契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竞答、消防趣味游戏、消防主题展览、逃生疏散体验等丰富多彩的消防主题宣传活动,寓教于乐,激发师生消防安全学习兴趣。

    3.推进校园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学校渗透消防素质培养,将消防安全主题融入日常绘画、作文等各类赛事活动中。每学期开学初,各班级出一期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黑板报,每年消防安全主题融入各类赛事活动的次数不少于1次。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下半年)

    2016年下半年由学校校长室、校安办、德育室制定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与分工,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

    1.各科室、班主任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有序开展“三年行动”。学校将每年“消防安全伴我成长”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指标,纳入教师评先评优考核内容。

    2.校安办每年8月份前将“消防安全示范课”推荐名单和材料,每年11月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报市教育局。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下半年)

   校安办对“消防安全伴我成长”三年行动完成落实情况进行自评总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