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校园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莆田市实验小学校服选用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0】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各处室、各年级组,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服款式选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穿着安全与健康,提升校服品质,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及民主参与原则,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莆田市实验小学“校服选用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建洪

副组长:林皓静  陈秀娟  陈钢强

成  员:林青  陈荔英  林艳  林碧英  陈明霞  张梅妹

家委会部分成员:翁婷  林欣  周燕  陈淑敏  翁博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钢强(兼)

副主任:林青(兼)林艳(兼) 林碧英(兼)

成  员:连丽全  黄秀阳  林为新  周海山  杨祖华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 制定方案:负责研究制定本校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
  2. 调研征集:组织开展校服款式、颜色等方面的市场调研,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3. 样品评议:组织对候选企业提供的校服样品进行款式、舒适性等方面的评议和比选,并进行公示。
  4. 组织投票/选择:根据工作方案,组织家长(必要时包括学生代表)对入围的校服样品或生产企业进行投票或选择。
  5. 争议处理:负责处理校服选用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争议和问题,及时反馈学生和家长的合理诉求。
  6. 档案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校服选用工作全过程的相关资料(如会议记录、调研材料、选票、公示材料、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

三、工作要求

  1. 坚持原则:工作小组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
  2. 广泛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尊重学生、家长及教师的意见,确保校服选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 规范程序:严格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和流程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4. 廉洁自律:小组成员要恪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 各尽其责:小组成员应积极参加工作小组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学校各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作小组的工作。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