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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实验小学防水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09】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天马莆[2019]-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实验小学防水修缮工程 (项目名称)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实验小学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实验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现邀请福建中建鑫万鑫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辉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家公司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莆田市实验小学

2)工程建设规模:  29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 4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3)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7)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8)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9)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1.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19 7 9起在 莆田市实验小学网和莆田市教育局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件发送给被邀请单位。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采用现金转账缴纳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7 16930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实验小学三号楼二层小会议室  ,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 莆田市实验小学网和莆田市教育局网 上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实验小学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凤山社区北大路

电话:  13959510061 

联系人: 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办英龙居委会八二一街319

电话:13860905681

联系人:小郑

 

 

附件:施工招标文件

         预结算书

         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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